重生九零之向着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第35(第1/2 页)
人群中便有人小声议论,“林哲这媳妇看来是来者不善……不像是个好相与的。”
“废话!害了人家男人,谁和你好相与……”
张山被这么不硬不软的一刺,再加上身后的议论,脸色顿时就变了,“那你让周伟别天天跑来求我们给林哲作证啊!现在知道嘴硬,等你男人出不来,我看你到时候怎么哭!”
沈晓君讽刺一笑,“我哭不哭的不劳你费心,我只知道那些做假证,欺骗公安系统,实施敲诈勒索的人才应该为自己哭上一哭。”
假证?
欺骗?
还敲诈勒索?
这说的是谁啊?
还能有谁,人群中有人挤眉弄眼的朝跟着王小军一起找林哲麻烦的那几个人看去。
张山被沈晓君这么一说有些心虚,目光闪烁,“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止张山,跟着王小军一起的另外五个人也露出了不安的神色。
其他人自动往后退了一步,把几人露了出来。
沈晓君一看,得,不用找了,看来都在这里。
她往旁移了一步,把身后的张律师露了出来。
(张律师:不用说露,她挡不住我。)
“这位是我专门为了林哲请的大律师,张律师。”
张律师提着公文包,配合着往前踏了一步。
微微仰首,起范十足!
“律师啊?”
“还请了律师……”
“一看就不一般,看来林哥有救了……”
张山和其他几人面面相觑,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嘴硬道:“你请就请呗,管我们什么事……”
沈晓君故作惊讶,“怎么可能不管你们的事呢?我要是没记错,你们几个都是参与者吧?你们是怎么和林哲打架,你们自己清楚的很!可你们是怎么和公安同志说的?如果没有依据事实说话,那么构不构成欺骗公安系统?构不构成做假证?”
她看向张律师。
张律师轻咳一声,非常上道,“构成!按我国律法,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参与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晓君默默的竖起大拇指。
对面的几人更不安了。
沈晓君继续,“王小军提出要林哲私下拿出五万和解,完全超出了医药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再加上这一切的前提是以欺骗为先,那么算起来,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张律师默默的看了一眼沈晓君,接下话道:“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你、你们胡说!我们没有!”张山几人慌了。
“没错,你以为你随便找个人来,吓一吓我们,我们就信了?谁知道你从哪里找的人跑到这儿装模作样!什么狗屁律师!”
张律师目光一沉,从公文包里掏出几张名片,上前几步,一一递了过去,“这是我的名片,请仔细看好。”
敢说他是狗屁律师!
哼!走着瞧!
张山等人拿了名片,还真是律师啊!
怎么办?
几人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
其中一人不知想到什么,目光一亮,扯着嗓子就喊:“凡是要讲证据!你们没有证据!他们没有证据的,对,我们不用怕!”
喊出来的同时,还不忘自我安慰一下。
“对!不用怕他们!”一说到证据,这些人就像是吃下了定心丸。
沈晓君双手环胸,“证据?没错,一时间我是拿不到证据证明你们做了伪证。”
说道这里她一顿,“但是!你们别忘了,你们斗殴的地方并不是什么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而是城中村的一处小巷,斗殴时间是晚上十点,这个时间段再加上地点,要找出旁观者并不是什么难事。我可以守在哪里以有偿的方式找到目击证人!一天找不到我就找两天,两天找不到,我可以找一个月,我还可以花钱登报,花钱上电视,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个愿意出来作证的人!”
沈晓君越说神情越是凛然,“哪怕是倾家荡产!我也不会让害人的恶人得逞!”
哗!
人群里议论声起,众人被她的气势所凛。
要是他们出了事,自家媳妇能为了自己做到这个地步……
林哲真有福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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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后,沈晓君深吸一口气,放缓了语气,“如果真的到了那个地步,我找到了证人,你们几个的下场会是怎样?你们想过没有?”
周伟大声道:“还能怎样!?就像张律师说的那样,判刑呗!还得罚款!罚很多钱!”
周伟心里老激动了,嫂子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