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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情感] 《天降萌宝,时大总裁他老树开花了》作者:沫安安【完结】
简介
已完结,放心入坑。【清奇脑回路直女vs清冷傲娇男总裁/先婚后爱】
江城大学的法学高材生,因为一场意外,和时大总裁有了交集。
婚前,“我们协议结婚,三年之后,就离婚。”时暮白的语气毫无波澜。
“我才不会和你结婚,做梦吧。”林予柒百般不愿,还带着一丝气恼。
婚后,一向独立惯了的男人发现,她,很暖。而他,有点不想放手了。
林予柒看着沙发上陪儿子的男人,想着他身上承受的那些,突然觉得,有点心疼他了肿么破。
不欢而散
三月的江城,已经透着暖意,和煦的阳光透过路旁的银杏树,煞是好看。
可咖啡馆中的两人,气氛却是彻底冷了下来。
“时总,虽说是我占了便宜,可我是被您拉进房间的。再者,是您主动的,我要是那样都没反应我还是个女人吗?”林予柒没好气的说道。
‘真是倒了大霉了,莫名其妙被拉进房间失身了不说,竟然还想让我把自己赔进去。’
她心想。
对面的时暮白脸色很难看,似乎是对女孩说出的话不满意,可却又掺杂了点别的情绪,低垂着眉眼,让人琢磨不透。
琥珀般的眸子盯着桌上的咖啡,卷翘的睫毛不时忽闪几下。
又过了几分钟,在沉默中,时暮白像是最终妥协了般,说了句,:“我怀孕了,我们要结婚。”
“什么!你在开玩笑吧?我们就那一次啊!”女人的声音陡然升高。
“再说,那晚是个意外,我们又不是情侣,怎么可以因为一个孩子结婚!”
林予柒脸上只有惊讶和生气,没有半分初为人母的喜悦。
她的反应时暮白料到了,但他一定要护住属于父亲的公司,哪怕牺牲自己的婚姻和孩子也在所不惜。
“亏得林小姐是学法律的,难道不知道前年刚出的男子保护法吗?”
男子保护法第二条:凡女子令男子怀孕者,且满足男子22岁,女子满20岁,除非男子不愿,否则必须结婚。
这条前年新增的法律,虽然有些霸道,但是帝国近十几年来新生儿出生率直线下降,据说连服兵役的女子都快不够了。所以帝国的专家才建议如此,竟然,也通过了。
不过,这主动权还是掌握在男子手中,如果男子不愿,孩子也要生下,但怀孕期间,男子会享受国家补贴,而且很丰厚。生产后若不愿养育,也可由国家全权负责。
身为江城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林予柒表示,她知道,她可太知道了。
正因为知道,他明白如果男人真的非要结婚,她似乎只能接受。毕竟在人们眼中,吃亏的永远是男子。
“时总,你就这么恨嫁,虽然你年纪是有点大,但你又有钱也有颜,你至于抓着我不放吗?”
‘早知道我饿死也不会去顾云烟那里蹭饭,真是的,啊!’
林予柒心里快怄死了。
“我知道你不愿意,但我不得不这样做。你放心,只是协议结婚,三年后我会和你离婚。”男人面无表情,仿佛说的事情与他没有关系。
“你在搞什么?我说了我不愿意,而且我是受害者。”
“好,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今天我来就是个错误,亏我以为你是来跟我解释那晚的事的,既然你是这样的人,那我也就直言不讳,我,不会娶你,我们,也不会结婚。”
女孩气冲冲地离开,此时的天都已经黑了。
本来时暮白可以随便找个女人结婚,怀孕,或者做试管婴儿,可不知怎的,姨母一家突然就大动作起来,急着夺走公司的控股权。
为了股份,他才不得不时隔一个月又找到林予柒。
‘好像谈崩了,但没关系,我会让你愿意的。’男人琥珀色的眸子里,尽是执念。
“时总,您是回老宅吗?”苏恬问道。
“回翎海别墅。”
车里,男人躺坐在后座,脸上是挥之不去的疲惫。
林予柒回到了宿舍,心里越想越气。
“柒柒,怎么了?不是去见男朋友了吗?怎么气冲冲的,吵架了?”
林予柒顿时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你才去见男朋友了!”
本来心里就不舒坦的林予柒,这下更郁闷了。
她一个花季青春少女,竟然让她结婚,她连甜甜的恋爱还没经历过呢。协议的也不行。况且,还有个孩子呢。她妈知道了一定会把她腿打断的,想想就可怕。
“可陆颖说的呀,她难道在骗我?”师琦瞪着一双大眼睛,妥妥的甜妹一枚。
“小琦,说你蠢都是夸你。你也太好骗了,陆颖说什么你都信啊。”苏子涵抿着嘴笑道。
“可,我,我还以为……是真的呢”师琦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头